10.3969/j.issn.1009-329X.2005.04.009
关于保障未成年犯受教育权的思考
@@ 未成年犯的教育是我国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监狱法>的规定,未成年犯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仍然存在,作为自身而言,接受教育的义务没有免除.据江苏省少管所统计,未成年犯90%以上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文盲、半文盲,没有达到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且他们在身心发展、行为特征上都表现出明显的缺陷.因此,保障未成年犯的受教育权不仅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也是我们应该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未成年犯受教育权保障体系的构建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设想和做法.
未成年犯、受教育权、接受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九年制义务教育、青少年教育、行为特征、文盲、文化程度、身心发展、合法权利、保障体系、以上是、江苏省、监狱法、组成、统计、缺陷、免除、课题
D91;C91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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