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04.12.016
关于加强新时期国有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探讨
@@ 辽宁是全国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1300余户.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对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关系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近几年来,我省在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维护企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03年3月,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200人以上的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地方政府直属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百个摊床以上的集贸市场、百户流动人口集聚地要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有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辽宁省、老工业基地、人民调解工作、高级人民法院、非公有制企业、政府办公厅、稳定和发展、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社会稳定、人口集聚、企业稳定、控股企业、经济发展、集贸市场、国有独资、地方政府、司法厅
D9(法律)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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