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02.10.027
从行政诉讼的角度对一起民事案件的分析
@@ 案情简介原告林刚自1998年12月11日起在被告中国银行上海市淮海支行存入了一笔外汇,当其于2001年3月16日取出该存款时却发现被告少付了利息0.058美元.对此,被告的解释是中国银行存款业务对元以下角和分不计息.
行政诉讼、被告、中国、银行、存款业务、上海市、原告、外汇、美元、利息、解释、计息、案情
D9(法律)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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