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02.07.021
与时俱进开辟第四媒体法宣阵地
@@ 利用新兴的”第四媒体”--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是司法部和上海市领导对”四五”普法的要求.2001年月5日,东方网与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宣办、<上海法治报>等联手,在东方网上推出”东方法治”两级网站.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4日,”东方法治网”举办了”名律师坐堂”、”法学家论坛”等聊天对话活动16场,网民提问数为3700多个,律师、专家现场回答410多人(次)提问;华东政法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回复”法博士信箱”法律咨询邮件120件.开通3个月的点击数达到145万人(次),第四媒体的法宣工作已经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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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TQ1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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