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02.02.004
社会主义监狱工作之探索(上)
@@ 马克思主义认为,监狱的本质属性是相同的,都是国家暴力机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代表国家执行刑罚.但是,因国家不同、社会性质不同、社会时期不同,赋予监狱执行刑罚的目标追求、价值取向、改造手段等大不相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刑罚就是复仇,刑罚活动在狱中的表现就是劳役的折磨和肉体的摧残,刑罚苦役的结果是狱囚"未死于法,先死于狱".因此,那个时期的刑罚就是单纯的惩罚.17世纪末到18世纪,受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的影响,刑罚体现为报应,要求施加给罪犯的惩罚与罪犯给予受害人的损害绝对相等.18世纪后期,受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英国法学家边沁和英国监狱改革家霍华德的影响,刑罚主要体现的是预防,即"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戒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社会主义、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国家、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英国、社会性质、社会时期、奴隶社会、目标追求、阶级统治、价值取向、改造手段、封建社会、惩罚、本质属性、贝卡利亚、哲学家、意大利
D9(法律)
2006-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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