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01.04.017
为新世纪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 1996年,中共扬州市委作出关于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抓住这个契机,大造声势,推波助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依法治市工作为龙头,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同时,不断深化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新职能,使得司法行政工作与依法治市工作同时并举、相得益彰.
普法、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治市、行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同时并举、公正司法、服务改革、扬州市、新职能、律师、龙头、公证、法律、大造
D9(法律)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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