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87.2021.03.002
论党内法规参与程序
参与程序是对代议式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内在不足的有效弥补,是党内法规以义务性为主要特征的必然要求,可以为党内法规的全面实施提供心理保障机制.在现行党内法规体系中,虽然参与程序有相应的规范依据,但比较原则笼统,未来需要借鉴国家法层面的立法参与程序建设的经验,从进入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提出党内法规制定意见、所提意见获得积极回应、合理意见获得实质采纳以及违反法定参与程序的责任后果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党内法规、参与程序、权能
D262.6(党的建设)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调适与衔接研究"16BDJ035
2021-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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