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87.2016.03.016
协同治理与廉政治理现代化:基于深圳前海廉政监督局的研究
廉政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和动力机制,推进廉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多方监督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协调配合。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协同治理理论为廉政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深圳市前海廉政监督局从廉政主体协同、过程协同、要素协同、技术协同四个维度形成了廉政协同治理模式。这一创新探索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廉政治理、协同治理、国家治理、前海廉政监督局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15 CZZ028;广东省教育厅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国家治理中的政府决策问责与决策权过程治理研究”2015WQNCX130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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