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87.2013.01.015
德国宪政民主制度的曲折发展
当其他几个欧洲国家已纷纷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开始建立近代宪政民主政体的时候,德意志却依然处于邦国林立的封建割据状态,经济政治发展十分落后.直到1871年,随着俾斯麦王朝战争的胜利,才第一次建立起统一的德意志帝国,颁布了帝国宪法,宣告了德国历史上第一个近代宪政民主政体的产生.19世纪末,随着德国军国主义的泛滥,这一立宪政体大大受到削弱,终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瓦解.一战后建立的魏玛共和国及其政治体制,曾被视为西方完政民主制度的典范,但随着德国法西斯势力的兴起和掌权,这一政体便很快为法西斯独裁统治所取代,最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遭到可耻失败.二战后,德国分裂为两个政治制度完全不同的国家,它们在此后的40多年中各自探索和建立了性质完全不同的宪政民主政体.1990年10月两德统一后,德国的宪政民主制度开始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德国、宪政民主、民主制度、《帝国宪法》、魏玛共和国、政治体制
D751.821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德国宪政简史"2009GN017
201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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