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87.2012.06.012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能动性发展的探讨——以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为视角
司法能动性是法官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要秉承一定的法律价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然后充分地总结以往的司法经验,能动地创造性地适用法律于个案当中,从而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做出理性的判断。法律的滞后性、僵硬性决定了能动司法的必然性,社会矛盾凸显与和谐社会之间的矛盾需要能动司法,司法公正的开展和实现需要法官的能动司法,司法效率的实现也需要法官能动司法,通过实践研究表明,能动司法必将成为我国司法审判中的一种司法理念,是我国司法要走的一条必然道路。
司法、司法能动性、基层法院、自由裁量权、司法路径
D926.22(中国法律)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