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87.2012.02.015
公共利益的内涵及其界定机制研究
正确界定公共利益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公共利益是社会各方实质利益的有机联结,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共同点就是公共利益。对其加以有效界定离不开各种社情民意的充分表达和有序集中。当代社会通过代议制民主程序和协商民主程序的构建,来有效表达和集中社情民意,为界定公共利益提供制度保障。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立足基本国情的需要与可能,在正确把握公共利益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我国的代议制民主程序和创新协商民主程序,确保公共利益能得到有效界定和顺利实现,使全体人民在社会发展中能切实做到改革开放成果的共建共享。
公共利益、程序保障系统、代议制民主程序、协商民主程序
D632(国家行政管理)
2012-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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