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87.2006.04.019
试论二重买卖——从物权变动模式角度
一物二买或一物数卖已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现象,从而引发的关于二重买卖或多重买卖的纠纷时而有之.我国法律没有对二重买卖作出明确而系统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争议颇多.本文从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两种物权变动模式探究二重买卖制度的设计差异,通过对二重买卖合同效力以及二重买卖的救济手段的分析,进而对两种物权变动模式进行逻辑判断与选择.
二重买卖、意思主义、形式主义
D923.2(中国法律)
2007-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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