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87.2003.04.026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市土地分散利用均是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出让方式已成为目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但由于旧体制下形成的划拨土地仍然由原产权单位继续使用,另外,按照目前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仍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由此便形成土地使用权安排的双轨制,即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同时存在.
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经济体制、重点扶持、行政法规、国家机关、公益事业、改革开放、法律、出让方式、城市土地、双轨制、分散利、政府、县级、水利、施用、人民、能源、军事
D6(中国政治)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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