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警察职权的拓展与调适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入,警察职权不再仅限于物理空间的执法,而是必须在新的网络疆域内重新定义、确立和实施.这种变革体现在警察职权在网络空间的有效延伸,在打击犯罪和维护公民权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的能力提升,以及警察职权行使的社会化透明度增强等方面.公安机关亟需通过制度创新来科学引导决策权力,以灵活应对快速变化的网络环境;强化制度韧性以重构执法权力的高效执行体系,确保在打击网络犯罪时不滞后于犯罪手段的演变;借助严格的监管规范确保监督权力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从而实现对警察职权的整体调适,以期在网络社会下更好地履行治安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有效保障网络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安全秩序.
警察职权、网络社会、数字权力、行政三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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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双一流专项2023SYL04
202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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