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犯罪中的销售行为——以销售假药罪为视角
在经济犯罪中,销售行为有其独特的含义,除了具有交易性这一形式之外,还有客观的营业性、主观的逐利性等实质特征.在规范层面,应当将销售行为与使用行为和民事行为中的出卖等行为相区别.在停止形态上,销售行为的着手始于交易目的下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紧迫程度,应当从经营行为的整体安排来考量着手的认定,建立多元化的着手判断标准;销售行为的完成应当以商品交易合意为标志.
经济犯罪、销售、着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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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34(中国法律)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FXC027
2022-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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