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紧张理论的我国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归因及治理——以暴力伤害学生事件为例
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中的施害者将个人受挫原因归咎于社会或他人,对没有利益纠葛的不特定对象泄愤,产生较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威胁着公共安全.学术界、政府和社会对此类事件高度关注并不断反思其产生缘由,但是由于对事件产生根源归因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导致治理措施收效甚微.选取47个暴力伤害学生事件并运用紧张理论进行剖析,希冀透过现象探究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的产生根源.分析发现,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的发生与社会快速发展造成的社会紧张密切相关.政府和社会需要转变治理思路,以缓解个体紧张为核心,从消除社会紧张状态、消解个体紧张因素、阻断紧张路径和个体积极应对紧张四个方面采取针对性举措,更好地治理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维护公共安全.
社会泄愤、极端事件、紧张理论、暴力伤害学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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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4(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AGL017
2021-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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