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命案鉴定若干问题观察与反思——以A省28起命案卷宗为样本
以28起命案样本研究发现,命案鉴定主要存在鉴定程序有错误、鉴定文书内容不合理及鉴定文书形式要件欠缺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与法律保留的规范密度欠缺、鉴定意见受到侦查机关的过度信任与法医鉴定人员的专业化不足等因素有关.从整体上看,命案鉴定效率与公正之磨合、命案鉴定内容线索性质与证据性质的法律效力之混同以及命案法医鉴定主体的大众化和精英化之矛盾等方面值得反思.侦查阶段(命案)鉴定机制需要在三个方面予以改革:在鉴定程序上,应从侦查便宜走向公开公正;在鉴定意见内容效力上,应区分线索与证据类型;在鉴定主体上,应从大众化过渡到精英化.
命案、鉴定、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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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公安机关刑事司法法治发展指数研究”YB063;2013年甘肃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西部地区精神病人刑事司法处遇机制实证研究”;甘肃政法学院重点项目“酌定量刑情节作用机制实证研究”2016XZD06
2018-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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