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重罪预防令:严重犯罪程序化控制的英国经验与启示
在预防性司法崛起的背景中,英国《严重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在于确立了重罪预防令.重罪预防令,就是由法院签发的,可以禁止、限制、干扰相关个人、企业、团体参与严重犯罪的法令.重罪预防令改变了以警务为中心的传统犯罪防控理念,构建起通过程序法的犯罪控制体系,规定了法令启动、执法机关措施保障、法令变更与解除、当事人上诉及违反法令的程序性后果.侦查机关、检控机关与审判机关在犯罪防控中的角色与功能也随之发生改变.重罪预防令在实践中充满争议,需要进一步评析;同时也对我国刑事禁止令及其预防性司法体系的完善具有启发意义.
预防性司法、重罪预防令、犯罪控制、法益、程序控制、精算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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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犯罪治理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研究”16CFX034;重庆工商大学2014年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法治反腐的实现路径与方法研究”145601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重点课题“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研究”CQJCY2017B16
2018-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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