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环节刑事错案的防治
刑事错案的产生,究其实质源于在事实认定层面出现的认知错误.错误的认知一旦形成便在内外诉讼环境、工作机制的共同作用下而不可逆转.从错案的发生机理来看,侦查环节的认知源头效应使其成为错案防治的重点.对于侦查环节刑事错案的防治,应以侦查权运行内外环境的改善为逻辑进路.于外,在厘清侦查权属性的前提下协调其与控诉、审判、辩护之关系,进而形成外部监督控制机制.于内,通过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深化内审功能,提升其独立性,构建内部纠错体系.从而有效地将认识错误对于刑事案件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进而防治侦查环节刑事错案的发生.
刑事错案、侦查环节、防治路径、诉讼环境、侦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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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刑事错案侦查学考察——以供证模式为考察对象”2017XZXS-077
2017-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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