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食品安全问题之定性探讨——以“问题豆芽”为研究视角
食品安全是维护人们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监管和处罚力度的加大,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但是食品专业的复杂性致使针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刑事惩罚面临很大争议.“问题豆芽”演变成“毒豆芽”,再逐渐除罪化的现实也提醒人们应慎重对待食品安全问题,一是应统筹组织安全性毒理学研究,尽快出台国家标准;二是应全面检验,界定行刑界限,正确定性处理;三是应依法、科学、审慎对待食品专业性问题,慎用刑事手段.
问题豆芽、毒理学、食品安全、刑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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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7(法学各部门)
北京市法学会2016年度课题“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立法问题研究”BLS2016C009;2016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食品安全战略’框架下食品犯罪防控体系建设研究”2016JKF01101
2017-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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