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警员制
警员制是国民党南京政府时期以警员替代长警的一项警察人事改革制度.抗战结束后,该制在南京、上海两地先行试办,随之在其他部分省市推广施行.实践表明,作为一项良好的警政改革方案,它推动了实施地区社会治安的好转与警民关系的改善.然而,从全国警政建设的视域来观察,有限的实施区域与当时不利的社会条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应有作用的发挥.但警员制的实施与成效展示了战后国民政府警政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警员制、近代警察、警政改革、整编复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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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93.65(政治制度史)
2015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近代警察法规整理与研究》15LSA003
2017-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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