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职务行为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
因为警察的特殊身份,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正当防卫行为时,给正当防卫条件的认定带来不少疑难问题.对警察的非法职务行为是否能进行防卫需要具体分析;在是否存在不法侵害的判断标准上,可以借鉴英美法系的主观标准;警察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普通人并无不同,应当区分正当防卫与职权(职务)行为的界限;警察同样可能实施防卫挑拨、相互斗殴两种不符合主观条件的非法防卫行为;警察在普通防卫中也可以使用武器,在普通防卫中致人死亡也未必都构成防卫过当;警察的特别防卫仍然有防卫过当的成立空间;警察的部分防卫行为需要符合“事先警告”这一限制条件.
警察、职务行为、正当防卫、特别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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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44(中国法律)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警察特殊职务行为的刑法分析”15YJA820004
2017-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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