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疑难刑事案件侦办之能动性
疑难刑事案件穷尽了现有调查手段也无法查明案情,不得不中断侦查、起诉和审判,暂时终结诉讼,如何实现社会正义?法律制度缺陷、侦办失误等能动性偏差,都会形成疑难刑事案件.犯罪现场发现太迟、错过取证时机、超过诉讼时限等,都体现了客观条件限制之难.取证时机综合反映出案件侦查的主客观条件.侦破活动需要发现疑点,分析和克服疑难;终结侦查需要排除合理怀疑,组织证据体系;依法判决也需自由心证,它们都依赖于司法能动性.罪案证明的概率,需要能动地调节证明标准.各类疑难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的势头方兴未艾,正在倒逼我国案侦机制的调整与完善.
疑难刑事案件、侦查办案、证明标准、司法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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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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