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开飞机舱门行为的法律适用——以中国首起擅开飞机舱门受审案为例
擅开飞机舱门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机闹”行为.司法实践中,擅开飞机舱门行为一般作为普通的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处理结案.然而,在朴某擅开飞机舱门案中,由于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实务部门对该案的法律适用意见不一.擅开飞机舱门行为法律适用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擅开飞机舱门行为的法律规制存在缺漏;二是对擅开飞机舱门行为的认定,包括能否对该类行为定罪处罚、如何选择合适的罪名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为解决上述司法困境,需要明确擅开飞机舱门行为的法律性质,完善对擅开飞机舱门行为的处罚措施,更好地规范此类行为的法律适用.
“机闹”行为、擅开飞机舱门、司法困境
32
D922.144(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民航规则制定研究”CLS2015ZDXZZ的阶段性成果;中央高校人文社科专项课题“机上不循规旅客法律规制问题研究”3122016R001的阶段性成果.
201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