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生活待遇“高于地方”之我见
“高于地方”的生活待遇是“从优待警”的核心内容, “高于地方”的生活待遇不应忽略“福利待遇”这一部分;民警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障等待遇应当“高于地方”20%以上;应允许民警比地方公务员提前3-5年退休.在实践中, “高于地方”生活待遇应当与“高于地方”政治待遇相对称;基层民警享受“高于地方”与上级机关民警享受“高于地方”的实现方式应有所不同;应处理好现行全国警察“三项津补贴”标准统一性与地方公务员工资福利基数差异悬殊性之矛盾.
从优待警、生活待遇、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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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31(国家理论)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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