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网络化动向与应对
互联网经济给农耕时代和工业革命带来迥异的生产经营要素和方式.当前破坏电商平台等互联网经济体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加剧.扩张解释是应对新型犯罪的出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现有规定可以提供主客观方面的前提条件. “互联网+”经济的深化和转型要求立法加快完善步伐,发挥破解破坏生产经营罪适用法律困局的终极作用,应结合域外立法经验,确认破坏市场秩序与网络经济的正常生产经营为犯罪客体,规定简明罪状,界定生产经营的外延,确立单位的犯罪主体资格,修改法定刑种类与量刑档次.
互联网经济、破坏生产经营、扩张解释、立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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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34(中国法律)
2016-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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