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犯罪新机制背景下的区域警务合作
我国近年区域警务合作蓬勃发展,但仍面临障碍:合作的无偿性和无条件性阻碍了区域警务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制约区域警务合作的进一步发展;现行区域警务合作欠缺包括责任机制在内的完善的配套机制,致使合作执行力不足.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需要推动区域警务合作走向深入:应构建区域警务合作规范体系,持续推进警务合作区建设和需求密集地区"点"对"点"合作,建立警务合作利益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确立有效的区域警务合作督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并构建区域警务合作争议解决机制.
区域警务合作、警务合作区、打击犯罪新机制、警务合作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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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6-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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