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群体事件”规制的公法学重估——以集会权为中心的一个初步尝试

引用
在我国,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执法实践中,作为法律概念的集会游行示威,极少被用到,而被提及最多的“关键词”却是群体事件.但“群体事件”只是纯粹的描述性概念,而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这种法外概念普遍使用与法律概念隐而不现的现况,固然是由于集会游行示威在我国具有某种敏感性,同时更说明,现行法并未得以充分适用.而如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就无法体现;而且,很多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群体事件”,其实本可以在危害后果发生之前,将其纳入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轨道上予以有效规范.再者,对不同的群体事件及同一起群体事件中具体不同的行为,在立法和执法中也都不能混为一谈、适用同一标准,而应甄别和分解、区别对待,以做到既保障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又减少执法的压力、避免激化社会矛盾.

群体事件、规制、公法学、集会权

30

D922.144(中国法律)

201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3-112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