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的法律属性与立法完善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既具有惩罚性和处分性,又具有效力间接性和对象有限性,是行政处罚中的附加罚.受立法限制,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无法纳入行政处罚体系;同时程序监督缺位,相对人权利救济不畅,与行政法治要求格格不入.在立法上,一方面应以《行政处罚法》修改为基础,构建我国行政附加罚立法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附加罚地位不明确和立法不衔接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相对人权利救济机制.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法律属性、附加罚、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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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5(国家行政管理)
201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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