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权能的本体解析
警察权能是警察机关在履行职务时所实际生成的法律能力,也就是理论警察权的实现当量.决定警察权能的有法律授权、警察素质、警务装备和运行机制四大要素.作为一种系统生成能力,警察权能诸因素中的任何一项的品质,都会对整个警察权能的强弱优劣产生显著影响.要高度警惕警察权的异化,努力促使警察权能各个要素之间的匹配耦合与整体联动,确保其不可逆转地转换成优质强劲的警察权能,从而彰显巨大的法治力量.
警察权、警察权能
30
D035.31(国家理论)
2014-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