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控制下交付研究
新刑事诉讼法和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控制下交付作了初步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粗疏难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必须予以改革和完善.综合权衡较为适宜的改革路径是制定《控制下交付法》,具体制度设计是:控制下交付的适用对象宜改为“非法或可疑货物”;控制下交付的启动条件宜细化;控制下交付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宜具体化;控制下交付执行机关、协助机关职责的法定化;建议赋予检察机关控制下交付权;着力解决控制下交付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冲突.
国际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控制下交付、秘密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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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2014-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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