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台湾地区的控制下交付研究

引用
台湾地区毒品问题的日趋严重迫使台立法机构通过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的路径增加了有关控制下交付的规定,从此以后,台湾地区侦查机关实施控制下交付的申请与决定程序,控制下交付的执行机关、协助机关及其法定职责才有了法律依据,从而解决了控制下交付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困境。台湾地区控制下交付的立法受日本影响较大,由于制度设计较为简略,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但对中国大陆地区的控制下交付立法而言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台湾地区、控制下交付、《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秘密侦查

28

D675.865(地方政治)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08-11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2-2140

11-4976/C

28

2012,28(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