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行为非犯罪化问题研究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侦查手段之所以在今天还被中外广泛运用,自然有其存在的空间与存在的必要性。这种存在的空间与存在的必要性就是任何一种具有合理性但尚未被立法确认的侦查手段成为合法侦查手段的基础。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行为不仅具有内在的合理性,而且其主观方面没有犯意存在的余地,客观方面也没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应被视为一种具有积极价值且阻却违法性的正当化事由来对待。
诱惑侦查、机会提供型、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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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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