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和谐受限客观原因分析
对警民关系的专注,不应该回避或忽视一个客观事实,即警民关系建设始终受限于一些客观因素,并无完全和谐的可能.其原因有:对和谐本质把握不准影响了警民和谐,国家和社会的矛盾限制了警民和谐,警务规范化和民意多样化的矛盾制约了警民和谐,警务的强制性限定了警民和谐.唯有尽早正视和承认有限和谐的现实性、高度和谐的可能性和完全和谐的虚幻性,并在现实性与可能性之间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必要的平衡,才能以不断提升的标准和事半功倍的效果,实现警民和谐追求的常态化以及和谐程度的不断提升.
警民关系、警民和谐、警务规范化、警务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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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31(国家理论)
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成果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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