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监护问题与犯罪实证研究
在山东农村,留守儿童约占全部儿童的1/3,其不良行为率、犯罪率大大高于非留守儿童.其中留守儿童的犯罪率高达12.54%,比非留守儿童高出近11个百分点.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定监护严重缺位,委托监护不力,其他监护尚未充分展开.因此,应重构我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应尽快完善父母监护制度,强化父母的监护任责;设立专门的国家监护组织,加重国家的监护责任,以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改革委托监护制度,赋予受委托监护人报酬请求权;建立健全社区和学校监护制度;加强国家监督职能,真正将监护纳入社会公益范畴.
留守儿童犯罪、监护问题、父母监护、隔代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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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08CSHJ09
201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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