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背景下伪造证照犯罪的异化及其反思
网络因素的介入,导致伪造证照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和共同犯罪形态都逐渐出现异化.同时,刑法对于传统伪造证照犯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法定刑设置上的不相协调,造成本质上仍是传统犯罪的伪造证照犯罪,由于网络因素的介入而在定性上被迫全部转化为计算机网络犯罪,可以说,此种司法效果从一定程度上架空了伪造证照犯罪,成为网络时代一个尴尬司法现实.因此,调整伪造证照犯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法定刑体系,重新审视"破坏计算杌信息系统罪"的适用范围.
网络、伪造证照犯罪、计算机网络犯罪、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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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中国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
2010-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