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警察与地方警察的权力划界与体系构建
近现代警政历史实践表明,国家警察与地方警察的分设分权是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家警察和地方警察混设共用给警察权运行带来了种种弊端.地方警察权的明晰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改革的重要趋势,也是分税制和分财制改革深化的必然结果之一.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应当精密论证、稳步推进,既要注意充分利用现有警务资源,不增加法律成本,也要保证国、地警察职责划界明确,分工合作高效."两警分权"的意义在于:将会更有效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民众合法权益;将为警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和警务效能的提高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将更加适应各省区非均衡发展的现状,拓展出警务多元化发展的更大空间.
警察权、警察体制、国家警察、地方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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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31(国家理论)
2010-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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