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作为的行为性
"无行为则无犯罪",是刑法理论的基本观念.如何理解不作为的行为性,以往的因果行为论、目的行为论、社会行为论和人格行为论分别从不同的立场,进行了论证;由于这些学说都是基于非刑法规范的立场,来说明不作为的行为性,所以,必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刑法规范的立场,来说明不作为的行为性,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妥当性.刑法规范可分为禁止性规范与命令性规范两种,作为违反了禁止性规范,属于规范视野中的行为;不作为则违反了命令性规范,同样属于刑法规范视野中的行为.不作为与作为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但是,在违反刑法规范这一点上,二者是一致的.
不作为、行为、刑法规范
D912.104(法学各部门)
200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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