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对刑法的规范效应
行政法与刑法之间存在诸多相互交叉、相互借鉴和彼此依存的内容,行政法规范和行政行为可以成为犯罪的构成要素,在此意义上,行政法对刑法具有规范效应,这与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相悖.行政法对刑法的规范效应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中,作为空白构成要件的行政法规范变更后对刑法可罚性范围的影响、行政解释对刑法适用的意义、违法行政行为对于刑法的影响以及作为合法证据的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对于刑事审判的影响等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有助于强化行政法与刑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促进二者的相互协调与有效衔接.
行政法、刑法、规范效应、行政行为
24
D922.104(中国法律)
2008-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