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40.2006.02.001
中国历代死刑制度的考察与反思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的法律规定的行刑方式有:醢:把罪人刴成肉浆.碟:原意为分裂牲体以祭神.磬:缢杀.斩:杀头.杀:用刀割头.绞:用绳带之类将罪人缢死.轘:将罪人的肢体分解,又称"车裂".枭首:悬头示众.支解:将罪人杀死后又将尸体分解.弃市:杀之于闹市,表示"与众共弃".赐死:君主命王公、大臣自缢,谓之"赐死".连坐:要邻居对相邻人的犯罪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制度.灭九族:较之夷三族进一步扩大了诛连的范围.还有不曾入律的非法之刑,如凿颠(又称"凿顶"):"抽胁、镬烹、刳胎、锯颈.宋朝的死刑除绞、斩外,增加了"凌迟".清末,沈家本修法,删除清律中原有的凌迟、枭首、戮尸、缘坐等酷刑.
中国、历代、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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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2(中国法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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