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40.2006.01.003
论人民警察职务行为中正当防卫的若干问题
人民警察职务行为是人民警察根据国家赋予的职权,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它由具有正当防卫性质的行为和其它职务行为所组成.除了在正当性等方面与一般公民正当防卫行为有着共同特征,人民警察正当防卫行为还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如此则决定了人民警察正当防卫行为法律性质的双重性.人民警察正当防卫的特殊性还在于其对警械和武器使用的特殊权力,只有合理使用警械和武器,才能保证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正确适用正当防卫.
人民警察、正当防卫、执行职务行为、合理使用警械和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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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14(中国法律)
200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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