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2140.2004.06.006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理念反差及其沟通--杰弗瑞犯罪学及刑法学思想评介

引用
杰弗瑞认为,犯罪学有"法学犯罪学"与"科学犯罪学"之分,刑法有"法学之法"与"科学之法"之别;犯罪学由法学犯罪学向科学犯罪学、刑法(学)由法学之法(学)向科学之法(学)转变,是两门学科发展的正确方向.目前,我国犯罪学还带有较为明显的思辨色彩,在科学含量上还有所欠缺;我国刑法基本上还属于"法学之法",刑法学还基本上属于那种旨在对"法学之法"加以解释的纯注释刑法学.我国犯罪学及刑法学如何向如杰弗瑞所期望的那个方向发展,是我国犯罪学及刑法学研究中应当思索的一个重要问题.

犯罪学、刑法学、法学、科学

20

D917(法学各部门)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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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1672-2140

11-4976/C

20

200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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