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40.2002.04.023
国际反恐怖主义法的若干问题
@@ (续上期)
三、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在反恐怖公约中是明确的.但是,必须明确的是,在国际刑法领域,谈到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时,它不是指一个罪名,而是指一类罪名.这是由于这些罪行所侵犯的客体是相同的,而且其客观行为要件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而被划归到一类犯罪中去的.一般说来,这些犯罪都具有通过暴力或暴力威胁,制造恐怖气氛,给国家、政府或社会和特定保护对象带来了严重危害的犯罪属性.从现行的反恐怖公约来看,这类犯罪主要有劫持航空器罪、危害航空安全罪、非法武力夺取或控制船舶罪、危害船舶航行安全罪、海盗罪、危害大陆架钻井平台罪、劫持人质罪、侵犯受国际保护人员罪、恐怖主义爆炸罪、资助恐怖主义罪、侵害核材料保护罪等.
反恐怖主义、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严重危害、劫持航空器罪、国际保护、劫持人质罪、罪名、钻井平台、行为要件、侵犯、恐怖气氛、航行安全、航空安全、国际刑法、公约、船舶、材料保护、暴力威胁、海盗罪、大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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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世界政治)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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