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2140.2001.05.015

犯罪现场分类的新视角及其意义--中美犯罪现场分类之比较研究

引用
我国有关论著对犯罪现场的传统分类主要有: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真实现场、伪装现场、伪造现场;预备现场、实施现场、掩盖现场;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美籍华人李昌钰博士关于现场分类的标准,既有同国内分类相同之处,也有其独特的新视角.其现场分类:第一现场与第二现场;有组织型现场与临时起意型现场;动态现场与静态现场;宏观物证现场和微观物证现场.李昌钰博士的现场分类法为侦查过程中的现场分类和现场重建提供了一种理论铺垫和认识角度与路径,促成了新现场分类的形成.

犯罪现场、分类、新视角、意义

D918.4(法学各部门)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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