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40.2001.01.015
中国引渡立法的若干理论问题
引渡法不是基本法.引渡法具有部门法的性质,是由一系列针对引渡事项的程序规则组成的法律,属于特殊程序法,又是解决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的专门法.引渡的性质是国家之间进行合作的一种形式,是国家实现司法主权的体现,仍然属于刑事法律范畴的事务.在我国引渡法中运用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引渡法中的裁定权主要有两类:即行政裁定权和司法裁定权.我国采用行政审查和司法审查模式是可行的方案.在引渡法中引入人权保障的观念是现代引渡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引渡立法、理论问题
D998.2(国际法)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6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