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5420.2020.02.009

规范性的相对性与构建规范性共识的可能

引用
规范性是人类的特征.当人们分属不同共同体的时候,人们受着某些特定规范的约束,其推理的模式较之别的共同体也体现出不同的形式,呈现出规范性的局部性特征,因而很容易被误解为规范性的相对主义.局部规范性或规范性的相对主义对于更广泛的人类共识的达成表示怀疑,对规范性的理解也存在偏差.实际上,规范性根植于人的本质规定性,是入所具有的创生、改造和运用规范的能力,它蕴含在人所特有的理性或推理实践之中.因而,要理解规范性,就是要理解人及其实践活动本身;要克服和超越局部规范性并达成规范性的统一或共识,就是要超出个体、自身或某种特定身份的束缚,根据不同的情境和需要对“我们”的边界进行调适,在一种整体的视域中构造我们“理由的规范空间”,在一种元规范的意义上进行更广泛的对话与合作,从而为规范性共识的构建提供可能性条件.

规范性、共同体、共识

3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范性的本质与结构研究”15BZX076

2020-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8-8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000-5420

11-1476/C

34

2020,34(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