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420.2018.06.014
《孟子》对虞舜孝行的书写与“忠”“孝”一体的理论构设
在早期典籍中,舜为乐官、贤臣和圣君.孟子着力宣扬舜的孝道与孝迹,突出其“父子有亲”的人伦道德规范,从而将舜塑造成“孝”“贤”“圣”三者兼具的典型形象.孟子之所以选择舜,是因为他既是天子,又有孝行见载于先前文献,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但是,当“孝”和“忠”产生冲突而不得不取舍时,孟子和孔子、曾子等先哲一样,主张取“孝”舍“忠”.孟子凸现舜的孝行孝迹,倡导崇孝与治国密不可分,解决了个体家庭形成后“孝”与“忠”“家”与“国”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孝”与“忠”相契合,以构设“忠”“孝”合一的理论体系.
《孟子》、虞舜、孝道、孝治、忠孝合一、学理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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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诗经》与礼制研究”16ZDA172
2018-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4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