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420.2018.06.009
后《巴黎协定》时代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
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和治理进程目前已经进入后《巴黎协定》时代.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带来了一系列“政治不确定性”,动摇了国家行为体间气候治理的领导力.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是气候治理全球领导力重建的前提.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主要基于四重背景,并依赖三个必要条件:尊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识别气候正义基本共识形成的理论和现实困境;正确认识和把握气候变化应对与治理领导模式转型的历史时机,寻求与非国家行为体达成基本共识.“共同的人类身份”可以为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提供理论基础.习近平的两个“共同体”思想既是中国气候正义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方针,也可以为国际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提供中国思路.
后《巴黎协定》时代、气候正义、共同的人类身份、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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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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