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420.2018.01.013
中国传统文化中“私”的观念类型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私”包含了不同的观念类型,大体可以概括为关涉“利”“欲”之“私”、关涉“权利”“权力”之“私”以及关涉“私亲”“公法”之“私”三种.由己生发的“私”,最初是一种实然性概念,但在之后的演变过程中逐渐获得了新的内涵和价值.首先是被诠释为与“天理”“公”等抽象价值相对立的私欲和私利;其次则是经一些学者的正名努力,使其在重返原始儒家的同时,扩展为构成“天下为公”的理想政治的社会性权利.而对“权利”问题的关注,进而使“私”在不经意间与政治参与这样的“权力”问题勾连起来.至于伦理范畴的“私”,则既体现了传统政治秩序塑造中私亲与政教间的关系,也反映出传统社会的人们在“亲亲”与“尊尊”的顺序上是有不同选择的.这些类型共同构成“私”的较为完整的观念图像.
“私”、“利”、“欲”、权利、权力、私亲、公法
32
201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3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