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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5420.2017.06.012

“人是目的”的限度——生命伦理学视域的考察

引用
“人是目的”的命题固然具有强有力的影响,但它在生命伦理学中的运用是有限度的.该命题越是被广泛地运用,越容易流于表面.因此,厘清“人是目的”的内涵是正确运用该命题的前提.“人是目的”源自康德的“目的公式”,其核心思想是尊重理性主体的道德能力.器官买卖破坏了生命的完整性,损害人格的载体,进而贬低理性主体的道德能力,因而违背了“人是目的”的命题.商业化代孕之所以违背“人是目的”的命题,并非因为它破坏了生命的完整性,而是因为这种活动强化了女性被工具化的倾向.

人是目的、器官买卖、商业化代孕、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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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5XNF031

2018-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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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000-5420

11-147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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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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